成都仁寿商会章程(摘要)

2021-08-09
新闻来源: 四川天府新区仁寿商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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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仁寿商会章程(摘要)

商会章程第七条   本会的业务范围:

宣传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;

组织会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;

搭建交流合作平台; 

开展会员单位、职工人才交流、培训活动;

(五)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

(六)开展社会商业发展调查、研究;

(七)规范会员商业行为;

(八)承接业务活动服务。 

商会章程第八条   本会由企业单位会员组成:

单位会员指除国家机关和党务部门外,在成都的仁寿籍人士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、机构,或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经营执照的个体经营户,单位会员代表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(包括高管)担任,代表其单位行使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,并应保持其相对稳定。 

商会章程第九条   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:

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
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
在本团体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愿意为本商会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。

商会章程第十条  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提交入会申请书;

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
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